人居环境奖的申请报告

时间:2020-12-27 13:32:30 申请报告 我要投稿

人居环境范例奖的申请报告

  篇一:乡镇创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工作汇报

  一、城镇概况

人居环境范例奖的申请报告

  官林地处长三角中心腹地,位于江苏省南端、滆湖西岸,是无锡市规划卫星小城市和宜兴西北部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镇。官林史起秦汉,东汉时为始祖(了凵)亭侯蒋澄封地,称官亭,唐代曾称凌霞,宋代因官宦聚居如林,始称官林。全镇总面积121平方公里,人口10万,下辖18个行政村和2个居民社区。2009年,全镇共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06.9亿元,实现工业应税销售401亿元,财税总收入达8.5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5.06万元,主要经济指标连续十年

  位列宜兴市第一,连续五年位列无锡市第三。成功申报首批江苏省创新产业专业镇,成功创建中国电缆城品牌培育基地,顺利通过江苏省园林小城镇和江苏省人居环境奖考核验收,成为全市首个无锡市新农村建设示范镇,先后获得了中国经济强镇、全国文明镇、国家卫生镇、全国重点镇、全国环境优美镇、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等15项国家级荣誉。

  二、申报奖项

  近年来,官林镇把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建设作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速镇村一体化的一项战略措施,不断加快小城镇建设,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0多亿元,先后实施城镇建设20多项重点工程,镇区面积扩展到10平方公里,镇域环境不断优化,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官林的小城镇建设呈现出建设速度不断加快、框架规模不断扩大的良好态势,江南小城市雏形已经初步显现,已达到申报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小城镇建设)的条件。

  三、项目的确定和实施

  ◆项目开始前的情形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官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化、

  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环境已经成为制约全镇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主要瓶颈。由于城建资金不足,在人居环境建设上明显滞后。老镇区居民住房面积小,居住环境差,设施陈旧老化;新区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环境面貌不尽人意;镇区道路路况和通行能力较差,公共交通承载能力不足;镇区绿化面积小,公共绿地不足,生态环境质量不高。尽快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成为进入新世纪后广大市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共同要求。

  ◆项目目标及重点的确定

  为有效解决环境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这一突出矛盾,积极打造与官林产业重镇、经济强镇、文明城镇相匹配的新环境,官林镇党委、政府切实把加强人居环境建设、提升群众生活品质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坚持在经济发展中做优环境,在做优环境中促进发展的原则,

  以环境建设来引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自从设立人居环境奖以来,官林镇就把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在2009年正式提出了创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工作目标,并专门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使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城镇形象得到明显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为全力打造一个适宜人居和具有江南风韵的城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的配置

  根据城镇建设和改善人居环境的需要,政府采取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保证城镇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积极落实各阶段项目资金投资计划,按照经营城市的理念,通过建立融资平台,经营城镇土地取得收益,并把收益重新投入到城镇建设之中,实现城镇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积极引进镇外资金,多元化开辟建设资金渠道,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优化资源配置。在改善人居环境过程中,始终注重追踪当代高新技术与先进管理模式,加快引进步伐;在人力资源配置方面,既注重充分发挥本地人才资源优势,又注重从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为

  各种人才提供充分发挥才干的平台和条件。

  ◆实施过程

  (一)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准确把握城镇发展定位

  规划是建设的龙头。没有高质量的城镇规划设计,就不可能有一流的城镇建设。为此,官林镇坚持科学规划,适度超前,镇村统筹、分步实施的思路,以官林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资源和较为发达的电线电缆产业特色,对官林小城镇发展目标定位为中国电缆城、滨湖生态镇,既强调产业特色,又注重人居环境,切实优化了规划编制,加大规划编制的投入力度。一是聘请无锡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官林镇城镇总体规划》,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城镇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对城镇各类建设用地进行科学布局,使镇区生活居住用地向滆湖发展,所有工业企业相对集中于产业园,与居住区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充分依托三荡一湖和众多河流,建设宜居生态环境。二是在《官林镇城镇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规划的编制工作,先后聘请省规划院等多家设计单位编制了《官林新城控制性规划》、《行政中心区控规》等控制性详规,对城镇生态空间进行全面控制。三是聘请广州筑原设计

  篇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居住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申报材料

  ——哈尔滨道外区人居环境改善

  目 录

  前言 ................................................................ 3

  一、道外区规划与建设背景 ............................................ 3

  二、道外区规划建设的整体理念 ........................................ 5

  三、道外区显著的规划实施效果 ........................................ 6

  1、通过老工业基地改造,推动城市功能更新 ......................... 6

  2、通过住房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 7

  3、通过绿化和公共空间建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 9

  4、通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增强城市文化魅力 ....................... 9

  5、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载体功能 .......................... 10

  四、道外区规划建设经验和影响 ....................................... 11 附表1 道外区“十五”期间城市规划与建设所影响的人居环境系统变化一览表

  ................................................................... 12

  附表2 道外区“十五”期间搬迁工业企业一览表 ....................... 13

  附表3 道外区“十五”期间改造危棚房一览表 ......................... 13

  附表4 道外区“十五”期间危棚房改造情况对比 ....................... 14

  附表5 道外区“十五”期间新增居住小区统计表 ....................... 15

  附表6 道外区“十五”期间新增建设各类绿地一览表 ................... 16

  附表7 道外区“十五”期间绿化建设情况对比 ......................... 20

  附表8 道外区“十五”期间新增停车场一览表 ......................... 21

  附表9 道外区“十五”期间道路统计一览表 ........................... 22

  附表10 道外区“十五”期间人居环境改善情况对比表 .................. 23

  附录 道外区规划建设成果案例 ....................................... 24

  前言

  哈尔滨市是一座有百年历史的北方城市,道外区是哈尔滨市历史悠久的老城区之一,地处哈尔滨市的中北部,其范围北起松花江南岸,南至大方里以南坎下;西起景阳街,东至振江街,总面积为

  4.17平方公里。2006年总人口137400人,人口密度32950人/平方公里。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功能日趋复杂,道外区已不适应城市整体快速发展的需求。为此,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为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针对道外区的更新改造进行了一系列实施工作。

  一、道外区规划与建设背景

  新世纪开始,党和国家提出了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多项方针政策。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哈尔滨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建设“适宜创业、适宜人居、适宜人的全面发展”现代文明城市的宏伟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围绕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的目标,以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为主线,着力优化人居环境,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道外区进入全面更新改造的建设之中。道外区是是居住人口密集的老城区,在1999年以前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一直很缓慢,随着城市的发展,原有城市职能跟不上城市发展的需要,很

  多问题逐渐显现出来:

  1、用地结构不合理,工业用地比重大,既无发展空间,又对环境造成污染;公共空间狭小。

  2、危棚房比例大,住宅建设速度缓慢,人口密度高,居民建筑质量差。

  3、环境质量差,绿地匮乏,休闲空间少,人均占有量较低。

  4、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够,对历史文化设施的保护和城市文化的挖掘都远远落后于城市经济与空间的发展需求。

  5、基础设施陈旧,配套设施不足,.交通拥挤现象严重,道路未形成有机联系,断头路多,交通瓶颈造成道路交通效能降低。

  “十五”期间,道外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2000年到2006年,市政府持续对道外区城市建设和环境整治进行了高强度投入,近五年的资金投入相当于之前10年投入的总和,道外区将大部分城市建设税费收入、政府土地出让收益和从市场上筹措的发展资金,用到了城市旧区改造、绿地休闲空间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环境整治上。随着太古陶艺广场、滨江道署历史文化公园、海生龙啤酒广场、北兴教育公园等一系列重大工程的竣工,使道外区再次迸发出新活力,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快速轨道。经过几年的努力,道外区的城市更新改造效果显著,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较快,城市绿化水平大幅提高,形成完善的城市园林绿化体系;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形成了层次分明、功能明确的道路交通网络体系,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二、道外区规划建设的整体理念

  按照“主动规划”的思想,针对道外区发展过程中的不足与问题,提出一系列的规划理念,作为道外区改造的规划基础。

  道外区更新改造体现“四增四减”的理念。提出增加绿化,增加开放空间,增加高品位第三产业、现代服务设施,增加历史文化名城古为今用的功效;减少人口密度,减少建筑密度,减少环境污染,减少污染工业企业,达到盘活道外区,实现道外城市复兴的战略目标。

  工业空间调整实施“退二进三、退二进绿”的策略。工业企业从道外区迁出,获得流动资本;公共服务设施等第三产业或绿地等公共空间进入中心区。通过用地的调整实现道外区城市功能转型、提升环境质量。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采用 “保用结合”的思路。对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古迹,不但要维护原貌,还要对其周边进行整治,使环境与历史建筑相协调;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整治,结合改善人居环境,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进行综合整体改造,为建设适宜人居城市奠定基础;对可以利用的历史建筑,采取“保护和利用相结合”的原则,赋予历史建筑新内涵;对新建建筑,传承了历史文脉,使其与周边历史建筑相协调,弘扬了城市整体风貌特色。

  篇三:江苏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

  根据建设部《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江苏人居环境奖的通知》精神,自“江苏人居环境奖”和“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设立以来,在引导各地坚持科学发展、提高城镇总体功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典型示范作用,推动了我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水平的提高。按照建设部《关于修订<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的通知》(建城[2006]10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调整制订《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申报和评选办法》。

  “江苏人居环境奖”综合反映城镇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的总体成就。“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反映获奖者在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工作中某个方面取得的`成就。

  一、评选对象

  (一)“江苏人居环境奖”的评选对象:城镇人民政府。

  (二)“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的评选对象:

  1、城镇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

  2、企事业单位;

  3、社会团体;

  4、项目;

  5、个人。

  二、申报条件

  (一)城镇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

  积极制定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促进城镇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方面的政策、法规;组织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的重大项目的规划和实施;重视对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建设的投入;有效领导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工作,成效显著。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建筑节能检查中没有被通报批评;不存在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以及因拆迁引起大量群众上访事件等问题。

  (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做出了突出贡献;积极从事和广泛参与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工作。有效动员和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工作。

  (三)项目

  能够体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有效利用资源;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成效显著,能给予其他地区以有益启迪的居住发展、城镇基础设施和环境设施建设、城镇污染治理等项目,具有一定的实施区域和推广价值。不存在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以及因拆迁引起大量群众上访事件等问题。

  (四)个人

  热心改善人居环境的社会公益事业,在改善人居环境领域积极进行宣传、科研和科普教育工作,或有重要理论成果、科研成果,贡献突出、成效显著。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受理和管理机构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省建设厅负责全省申报受理工作,具体工作由江苏人居环境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人居奖办公室”)负责。人居奖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城市建设与管理处。

  (二)申报方式

  采取自愿申报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自愿申报由申报对象提出申请,逐级上报;人居奖办公室根据特殊需要也可直接推荐备选项目。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

  2、文字材料,包括约3000字的申报内容介绍[参照《关于印发<江苏人居环境奖>报送格式的函》(苏建城[2001]153号)];

  3、照片或图片资料;

  4、长度不超过10分钟的音像资料;

  5、刊登在专业的或相关出版物上的有关文章。

  申报表以书面形式、文字材料以书面及光盘形式、图片资料和音像资料以光盘形式,一式四份上报。

  (四)报送程序及推荐数量

  1、申报对象向所在地省辖市建设局(委)申报并提交符合要求的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

  2、省辖市建设局(委)负责本行政区域申报项目的指导与把关,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提出推荐意见,经省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至省建设厅人居奖办公室;

  3、省有关部门和省直单位可直接向省建设厅人居奖办公室申报;

  4、每个省辖市每年推荐的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预备项目不超过2个;“江苏人居环境奖”、“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的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从预备项目名单中推荐。

  (五)申报时间

  每年的申报工作从当年10月开始至下一年2月底截止(以邮戳日期为准)。

  四、评选程序

  (一)建立专家评选委员会专家库,根据每年申报项目情况选择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

  (二)人居奖办公室对各地的申报项目进行资格预审;

  (三)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初审;

  (四)对初审通过的项目,组织成员单位和相关专家赴现场调研、考核(视项目具体情况,现场调研与考核也可一并进行),形成现场调研考核意见,并对同类项目予以排序;

  (五)人居奖办公室结合专家评审组初审意见和现场考核情况,按评选标准进行正式评选,确定入选项目名单;

  (六)有关项目经省建设厅审查并报省政府批准后,由省政府授予“江苏人居环境奖”或“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江苏人居环境奖”由省政府公布,“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由省建设厅公布;

  (七)从获得“江苏人居环境奖”和“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的项目中,选择部分优秀项目向建设部推荐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特别优秀的,申请建设部向联合国人居中心推荐申报“联合国人居奖”和“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

  五、有关事宜

  省建设厅对已授予“江苏人居环境奖”的城市和“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的项目进行动态监督。对获得“江苏人居环境奖”的城市每三年复查一次;对获得“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的项目每五年复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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